导航: 无为人才网 无为二手房 无为租房 无为楼盘 无为房产资讯 无为装修
近日,安徽省自然资源厅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厅、农业农村厅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《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(2021-2023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要求理清村庄发展思路、统筹安排各类资源、优化乡村地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,保障农民合法权益,引导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,推进乡村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促进乡村振兴。
规划编制要坚持试点先行、分类推进。2021年上半年完成省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,2021年底完成市、县级试点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,设区市出台村庄规划编制规程,结合市、县(市)国土空间规划完善村庄分类和布局;2022年完成集聚提升类及有条件有需求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,依据村庄规划实施规划许可和用途管制;2023年完成其他应编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,建立“详细规划﹢规划许可”和“约束指标﹢分区准入”用途管制制度并实施。 要依规报批规划,严格规划实施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、村庄各类建设开发活动,应当符合村庄规划要求。对规划为搬迁撤并的村庄,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,不得强迫农民“上楼”。要统筹安排建设用地规模,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。村庄规模预测要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,顺应城镇化过程中乡村总体规模减量发展的趋势,同时合理保障乡村振兴和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。对于已出现较多空心村和闲置用地的行政村,严格规模管控,积极盘活利用存量用地。 允许规划“留白”,加强项目支持。在乡镇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%的规划建设用地机动指标,村民居住、农村公共公益设施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。对一时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,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,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落地机动指标、明确规划用地性质,并在项目批准后更新村庄规划数据库。美丽乡村建设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、人居环境整治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乡村旅游景观提升等项目,按要求向已编制村庄规划的村庄优先安排。 来源 / 中国自然资源报
扫描下方二维码,关注更多房产信息。(●’◡’●)ノ♥
转载旨在分享,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