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,决定对晏公圩段(王福行政村南河、三河、新河、晏公、晏福等村)被征收户予以回迁安置,现将回迁安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:
近期将组织安置分房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
二、地 点:另行通知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因该地段大多数户数协议未留联系方式,请晏公圩段被征收户予以配合,携带拆迁协议书及身份证于2019年10月18日前,前往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6室予以登记;
2、请携带协议书原件于2019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20日(周六、周日)前往东方明珠小区现场看房。
咨询电话:0553-2532365
0553-2532361
特此通知
无为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
2019年10 月 15日